如果外地当事人要起诉打官司,只需打一个电话并按要求将诉讼材料备齐寄出,就可以在郑州铁路运输法院立案,省却了往返劳顿与经济支出。我院根据铁路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外地当事人居多的特点,自八月份推出该服务措施以来,共以邮寄方式接受立案2余件次,占涉外地当事人案件总数的34%,极大方便了外地当事人打官司。
我院规定,身在外地的当事人由于经济困难、行动不便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亲自前来立案的,只需将立案所需的诉状、身份证明材料及相关证据材料等邮寄至立案庭,立案庭工作人员经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即电话或者发短信告知原告通过邮局汇款的方式预交案件受理费;经审查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即电话告知或邮寄书面回复,要求原告补充相关诉讼材料后再申请立案。“邮寄立案”全程均由立案法官负责完成,外地当事人在起诉过程中无需亲自前来法院立案,只需按照开庭时间前来参加庭审即可,从立案环节上大大减轻了外地当事人的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