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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铁法院采取四项措施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快速执结

  发布时间:2012-12-04 11:16:14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为贯彻落实好全省法院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办理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大涉及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的办理力度,郑铁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力保此类案件快速执结。

    一是做到定位定责。郑铁法院规定,对涉及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全部实行专人办理、从立案到审理然后到执行完毕,责任人会一直负责到底。

    二是做到“三个优先”。对每一起涉及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在实际办理案件过程中,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三是做到“四个确保”。对每一起涉及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在审判执行中,做到立案不排队,做到当天调解,做到上门开庭、做到执行提前介入。

    四是做到优先救助。郑铁法院启动执行救助基金,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如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且农民工确有生活困难的,法院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司法救助,体现人文关怀。

责任编辑:马永斌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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