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对一起刑事申诉案件是否立案召开听证会。申诉人胡某是一起贩毒案件的被告人,因对我院判决结果不服,在判决生效后递交了申诉状,要求对该案进行再审并改判。
法院经初步审查申诉状后,决定召开听证会以确定该案是否立案再审,遂通知胡某的委托代理人及检察机关参加听证会。听证会针对该案申诉焦点进行公开听证,由申诉人的代理人就所申诉事项进行陈述,出示证据,由检察机关发表意见,最后合议庭宣布将根据听证情况作出是否再审的决定。
听证会将法院的刑事申诉立案过程、适用法律放于阳光之下,让申诉人看得清楚、听得明白。这对推进司法公开、提高执法公信力、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必将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