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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14-02-24 11:00:34


基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维护本单位党纪、执行监督、廉洁办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力军。作为基层法院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在审判机关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忧患意识,时刻牢记自已的使命和责任,敢于面对现实,勇于自我解剖,善于突破创新,以办案为天职,加大反腐力度。只有这样,在工作上才能不辱使命,做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笔者认为,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干部应做到以下五点:

一要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理论的成熟是政治上成熟的基础,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学习是增长才干、提高素质的重要途径,要不断提升素质,以过硬旳能力树形象。

二要树立“学以致用”的理念。纪检监察干部既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夯实理论基础,坚持用党的十八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也要学法律、学条例条款。同时要努力钻研纪检监察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做到本职业务精通,提高学以致用的能力。

三要树立“学想统一”的理念。要善于思考,紧密联系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坚持纪检干部党性立场,提高运用科学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提高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四要树立“敢为人先”的理念。流水不腐,户枢不蠢。作好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是永恒不变的主题和任务。基层法院的纪检监察干部在实践工作中总会遇到这样和那样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在创新突破上下功夫,站在新角度,看待新问题;立足新恃点,摸索新方法。

五要树立“严于律已”的理念。作为基层法院的纪检监察干部,心正才能亊成、身正才能立心,人正才能立信,品正才能立言。要坚持从严执纪、始终高标律己。思想常“消毒”,固守不想、不能腐败的思想防线。因此,保持纪检监察干部要真正做到正视自我、提高自我,做到先“律已”再“律人”。

责任编辑:马永斌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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