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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事审判执庭着装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4-05-13 16:31:10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刑事审判活动中的主要职责是维护法庭秩序,保证参与审判活动人员的安全,确保审判活动顺利进行。整个保障刑事审判流程中,法警所担负的主要任务有押解、看管、法庭安检、值庭等,下面,就司法警察在执行上述任务时的着装问题谈几点建议。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着装管理规定》针对司法警察的着装有着明确的要求,其中第五条规定:司法警察着装时,应当按照规定配套穿着,不同制式警服不得混穿。执勤、训练、劳动、抢险救灾、处置突发性事件、执行追捕逃犯等任务时,通常着茄克服、作训服。其他场合通常着常服,也可以着茄克服。

    目前,常服是省内各级法院在执行庭审任务时的标准着装,我们平时在新闻中看到的其他省份重大案件庭审中,司法警察着装也多为常服。九九式警服采用了国际通用的型号制,对每一位警察“量身定做”。服装设计更加人性化,充分考虑了警察的个体特点。但是这种量体剪裁出来的警服类似于西装,穿着有形但不利于运动。执勤中,着常服、制式皮鞋再加上装备,在跑、跳、擒拿等运动中,犹如带上了“紧箍咒”,十分不便,直接影响司法警察行使职务过程中的效率。

    战训服和九九式警服同样是警用制式服装,战训服的推出则是充分考虑警务人员在执勤过程中的运动,装备携带以及防护等一些列问题,做到了警容严整,便于警察在执行警务保障中,方便实用。

    笔者认为,司法警察在执行刑事庭审保障任务时,属于执勤状态,若着警用常服穿制式皮鞋,会延迟反应速度,不利于司法警察开展警务保障工作。现实工作中,全国范围内有过嫌疑人脱逃现象发生,嫌疑人准备逃脱前都经过充分观察,积极准备,突然发力奔跑,力求在极短的时间内脱离司法警察控制,在类似紧急情况下,在数秒钟内,司法警察如不作出迅速反应,及时处置,则很可能嫌疑人就会成功逃脱。

    处于执勤状态下的司法警察应有别于公安机关服务型警察的着装,公安机关户籍民警,交警,巡警在勤务中需要着常服表明身份,给群众以安全感,认同感。而司法警察并非服务型警种,类似于公安机关的防爆警察,在执行勤务中,面对的是犯罪嫌疑人,时刻要保持警惕,注意观察,随时准备处置突发事件。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人民法院应将司法警察战训服作为刑事庭审警务保障标准着装,并配备必要的警用装备,以适应新形势下警务保障之需要。

责任编辑:韩涛    

文章出处:法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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