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关于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实施方案以来,秉承“高效、便捷、低成本”的服务理念,将解决“六难三案”问题作为工作重点,不断提升诉讼服务功能,为当事人提供全面、快捷、优质的诉讼服务。近日我院在立案的过程中又好又快地调解了两起纠纷,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14年8月12日下午,我院立案庭对两起胡某诉中铁公司钢铁采购合同纠纷进行了立案调解。在立案审查时,我院立案庭人员发现,两起纠纷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案由相同,且争议焦点一致,只是两起纠纷的违约金条款不一致,导致两起纠纷要求的违约金数额不同。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立案人员将两起纠纷转到速裁调解中心进行合并调解。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差距不断缩小,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我院当场制作了调解书并进行送达。双方当事人在握手言和之后,都对我院这种诉讼服务及速裁调解模式点赞称道,并表示以后再有纠纷都愿意通过这种模式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