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岁初的中国全媒体共同关注的一个热词是“新常态”,中央关于“稳中有进、结构升级”的经济新常态、“保持持续高压反腐态势”的政治新常态等系列概念的提出,引发全国上下热切议论、认真学习、深入领会、融入实践、科学贯彻。进入2015年的郑州铁路运输法院,也在学习领会“新常态”精神、调整适应“新常态”要求的过程中迎来了本院审判工作的“新常态”。
何谓本院审判工作“新常态”?欲知其“新”,先谈其“旧”。郑州铁路运输法院自2012年7月改制以后,进入了全国铁路法院转型改制的过渡期。为期至今的过渡期内,受上级法院有关管辖调整的影响,我院的管辖受案范围缩小,受案数量逐年下降,比起地方法兄弟法院的年受案量,我院总量不及其零头,这也直接导致近几年来在全省法院系统中我们地位颇显尴尬。案多人少在别处是常态,是司法规律之体现,而我院正好与之相反,却是案少人多这种“司法逆生态”。
俗话说“人闲百病生”。长期处于这样的司法逆生态中,干警们极易滋生懒惰、散漫、不思进取等毛病。但我院党组在从省院下来的王辉院长的带领下,针对性地采取多种措施,以身作则,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坚持不断学习,修炼内功,树立危机意识,在全院营造出良好的学习干事氛围。因此近几年来虽然我院处在改制转型过渡期,案件数量大幅减少,但是我院审判业务法官本着“以人为本、办精品案”的原则,在民事审判上着力发挥调解功能,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工作,促成双方纠纷圆满解决,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和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全院各部门在院党组的带领下,牢牢树立全院工作“一盘棋”的思想,主动给自己加压,坚持修炼“内功”。如我院坚持一贯的部门每周学习制度,深入落实,力避流于形式,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另外我院还积极为干警们的学习创造条件,建立图书室、组织参加业务研讨和培训、邀请专家到院讲授交流……种种举措让干警们在审判任务较为轻松的日子里依然过得充实,保持着积极主动的良好风貌,时刻为将来的管辖调整、更重的审判任务做好准备。
进入2015年,结合上级法院有关铁路管辖调整的精神,我院的民事案件管辖范围将会有所扩大,随之受案数量也将会大幅激增;我院也已敲定作为行政法院的试点单位,根据上级法院确定的管辖标准将受理一批行政案件;同时刑事审判任务也将在以往的基础上有所增加,受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数量将进一步增多。这就是我院今后审判工作的“新常态”。这种“任务增加、担子更重”的“新常态”,也意味着我们迎来提升自我、快速发展的“新机遇”。面对这样的“新常态”,我们欢欣鼓舞: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我们几年来厉兵秣马,等的就是这样的“新常态”。我们也将沉着应对,沉着的底气在于平时的内功修炼,在于我们始终不渝的学习精神,在学习中不断成长,因为,学习早已是我院干警的“常态”。
新的一年新的气象,迎来“新常态”的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全体干警信心满怀,将继续为建设“法治中国”、为实现司法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