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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化解纠纷 双方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15-04-02 09:50:33


    2015年2月,我院在庭前成功调解一起因司机驾驶半挂车穿越道口被列车撞损而引起的铁路运输财产损害责任纠纷。

    2013年12月28日4时42分,李某雇佣司机驾驶豫E88585重型半挂牵引车/豫EG786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沿安阳市殷都区安李线k6+189电厂道口由南向北行驶时,因该道口无监护标志,致使李某的机动车辆通过道口时被列车撞损。事故发生后,郑州铁路局下属单位安李支线公司将李某受损车辆扣留,李某多次要求放行车辆均未果。安李公司扣留李某车辆,给其造成停运损失,故诉至法院,请求安李公司将豫E88585重型半挂牵引车/豫EG786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返还给李某并赔偿因扣车给其造成的停运损失。案件受理后,双方争议较大,矛盾较深。承办人了解到安李公司扣留李某车辆的原因是由于碰撞事故发生后导致该线路中断,安李公司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救援抢修,恢复铁路运行。李某对这次事故的发生负次要责任,要求李某支付该笔救援费用。虽然安李公司提出的救援费在本案并未涉及,不属于本案审理的范围,但承办人主动约双方协商此事,经过多方做工作,李某愿意支付7000元救援费,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安李公司同意李某次日可将半挂车开走,终使这起案件圆满调解结案。

责任编辑:韩涛    

文章出处: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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